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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文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www.xw.yibinpeace.gov.cn 】 【 2025-08-18 09:29:03 】 【 来源:兴文长安网

  8月15日,在全国生态日当天,兴文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陈某某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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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法庭审理查明,2024年7月底,陈某某向兴文县九丝城镇某村村民购买了位于兴文县九丝城镇某村某地的林木,约定由陈某某负责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陈某某在办理采伐证的公示期间,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工人擅自对所购买的林木进行采伐,并网上联系货运车辆将采伐林木运输到长宁县和珙县出售。经兴文县林业调查设计队现场勾绘调查认定,陈某某砍伐的林木立木蓄积163.7192立方米。经评估,所需生态修复费用为22550元。

  

  开庭审理后,合议庭结合被告人陈某某具有的自首、认罪认罚等案件情节,当庭判决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对被告人陈某某的犯罪所得依法予以收缴,上缴国库,并判决陈某某赔偿生态修复费用22550元。

  

  (兴文县人民法院 刘惠)


编辑:雷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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