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到大河苗族乡调研基层社会治理工作
8月28日,兴文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彭超率队赴大河苗族乡调研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并召开座谈会。大河苗族乡党委副书记、乡长熊伟陪同调研。
彭超一行实地考察了大河苗族乡综治中心,详细了解了中心的人员配置、运行机制、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的开展情况。
座谈会上,熊伟就大河苗族乡的人口结构、地域特点、产业发展等基本情况作了介绍。大河苗族乡党委委员、政法委员申平汇报了综治中心建设以来取得的成效、创新工作方法以及当前矛盾纠纷调处中存在的困难。大河苗族乡派出所和司法所负责人结合部门职责,介绍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情况。兴文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范鸿通报了大河苗族乡民商事案件基本情况,并对高发纠纷类型提出风险预警和防范建议。
彭超充分肯定了大河苗族乡在矛盾纠纷化解方面取得的成效,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建议:一是整合资源、强化合力。要充分发挥乡镇综治中心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前端作用,整合各类解纷资源,实现信息与资源共享,切实形成联动解纷合力。二是创新方法、提升质效。要积极推动“枫桥经验”本土化实践,综合运用情、理、法相结合的方式,探索具有少数民族特色的纠纷解决机制,不断提升群众对矛盾化解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三是主动融入、服务发展。人民法院要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加强与乡镇综治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组织的对接,通过巡回审判、法律宣讲等多种形式,推动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兴文县人民法院 胡婷婷)
编辑:雷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