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法院多元化解加装电梯行政争议 为民生工程“破关”
近日,兴文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引发的行政纠纷案件。
兴文县某小区经专有部分面积占比超90%的业主同意加装电梯,并且依法经兴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兴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兴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兴文县古宋镇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在电梯施工过程中,原告卢某认为加装电梯的行为侵犯其采光通风的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请求撤销以上四部门审批同意的《兴文县既有住宅电梯增设联合审批表》。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并未局限于对行政审批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而是积极运用“穿透式审判”理念,深入探究纠纷的实质根源,主动调查了解加装电梯对卢某权益产生的实质影响程度。
在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后,承办法官组织案涉行政机关、其他业主与卢某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通过透彻释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抓住“保障合法权益”与“推动民生工程”之间的平衡点进行反复沟通劝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实现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
这起纠纷的成功化解,既保障了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的顺利推进,也展现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法院柔性化解纠纷的协同治理效能。
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一头连着政府公信力,一头系着群众获得感。下一步,兴文县法院将持续深化多元解纷机制,聚焦城市更新、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用司法温度解开“法结”“心结”,为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护航民生福祉贡献更多司法力量。
(兴文县人民法院 邓均)
编辑:雷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