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人民法院开展“执行不能”普法宣传活动
近日,兴文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开展“执行不能”的普法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中,执行干警走上街头,向过往群众发放“执行不能”的宣传资料,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典型案例向群众解释“执行不能”的含义,重点讲解防范“执行不能”的有效措施,并主动接受咨询,解答人民群众的法律困惑,引导群众注重源头预防,增强自身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执行不能”的理解和认识以及防范“执行不能”的意识。下一步,兴文县法院将持续强化执行宣传,为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兴文县人民法院 陆秋伶)
编辑:雷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