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法院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
12月4日,在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兴文法院组织干警到石海广场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请问是否正确?”
“对,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开展有奖问答小游戏、设置法律咨询台等方式向来往群众宣传宪法和法律知识,帮助群众更好地了解宪法,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学会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3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30余人次,现场互动气氛热烈,为广大群众进一步学习了解宪法、增强宪法意识和法治意识营造了良好氛围。
兴文法院将以此为契机,继续加大宪法宣传教育力度,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内容,让宪法融进百姓生活,走进群众心中。
(兴文县人民法院 黄强)
编辑:雷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