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法院:跨域联动高效协作 夜奔百里疾速执行
8月23日晚21点30分许,兴文县法院“执行110”值班干警接到申请人阮某某来电,称在成都市青羊区某茶楼发现被执行人王某的行踪,请求法院尽快出警。
2022年6月,王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阮某某借款7万元,后阮某某多次催收无果,遂诉至法院。法院判定王某偿还欠款后,王某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在外躲避至今。
接到警情后,值班干警迅速向分管领导报告情况,并由分管领导与青羊区法院协调联系。青羊区法院给予大力支持,第一时间安排数名法警前往被执行人所在地将其控制,兴文县法院随即组织4名执行干警于当晚11点驱车赶赴青羊区。
经过350余公里的长途驱驰,兴文县法院执行干警最终于8月24日3点左右到达青羊区法院。与青羊区法院进行交接后,兴文县法院执行干警便将被执行人王某带往兴文县。24日早上7点,奔波一夜的执行干警成功将王某带回兴文县法院,但众人来不及休息,又立即组织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开展调解。
调解室内,执行干警向王某耐心释法明理,讲明利害关系,最终王某与申请人阮某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承诺将在一周内将欠款全部履行完毕,并由亲属现场代为履行1万元。
(兴文县人民法院 谢光友)
编辑:雷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