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十年纠纷一朝解 案结事了促和谐
近日,兴文法院石海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历时十年的赔偿纠纷,被告当庭交付原告十万元,至此,这场陈年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2015年,被告因意外事件导致原告受伤。2021年,原、被告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赔偿协议。被告履行部分赔偿款后,未按照协议约定继续履行,尚欠原告三十万元至今未给付,原告遂起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及时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情,发现当事人双方对案件基本事实无争议。被告表示由于经济困难,不能一次性支付原告赔偿款。原告则表示被告有能力支付但多年未按协议履行给付义务,不相信被告经济困难。为实质性化解双方多年恩怨,承办法官从情、理、法的角度进行劝说,释法明理,并着重告知原告法院调解的法律效力。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分三期支付原告赔偿款,并当场支付原告第一期赔偿款十万元。
兴文法院始终牢固树立“如我在诉”工作理念,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标准,竭力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方式,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诠释公平正义。
(兴文县人民法院 罗平)
编辑:雷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