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检察院联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燃气安全检查
近日,兴文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兴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检查组一行对兴文县部分餐饮商家和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进行了检查,在经营商家实地查看了燃气使用情况,主要对瓶装液化气使用是否规范、后厨是否具备通风条件、是否安装报警联动装置、燃气灶具有无熄火保护装置、是否存在私拆、私改燃气设施等重点问题进行了排查。在兴文县瓶装液化气充装企业,检查组对瓶装液化气充装、销售、运输等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了详细了解,并询问了企业负责人开展风险管控、安全教育、警示教育等情况,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还根据《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餐饮商家和燃气经营企业进行普法宣传,督促提升安全生产意识,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下一步,兴文县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强化能动履职、综合履职能力,持续深化府检联动工作举措,在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助推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兴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兴文县人民检察院 汤国淮 覃茜)
编辑:雷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