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叙永两地跨区域联动解纷 绘就多元纠纷新“枫”景
近日,兴文县、叙永县两地政法机关协同化解了一起赠与合同纠纷,以跨域联动调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本案原、被告双方在务工时认识,并确定恋爱关系。原告出资购买一辆汽车登记在被告名下,每月向被告转账3800元用于按揭还款并出资购买车险。2024年底,双方关系破裂,原告催告后,被告仍拒绝返还车辆及恋爱期间其他转账,原告遂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该案当事人矛盾较深,双方已发生多次激烈争吵,对立情绪严重,互不相让,如果不妥善处理,可能会进一步激化矛盾。兴文县法院迅速将有关情况向县委政法委汇报,并请求公安机关协助。由于原告为泸州市叙永县人,兴文县法院同步联系叙永县属地镇政府、司法所、派出所,邀请当地政法机关跨域协助调解。
兴文县、叙永县两地政法干警商议调解策略
调解前,两地政法机关进行“面对面”联动,共同商议调解策略,寻求化解纠纷的“最优解”。调解现场,政法干警通过 “背对背”方式分别与原、被告进行沟通,耐心倾听诉求,并释明法理。经过两地政法干警的努力,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这起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此次跨区域联动调解是将矛盾纠纷从“单一化解”向“多元共治”的生动实践,充分体现了两地政法机关团结一心、紧密配合的协作精神。
下一步,兴文县法院将持续在“联”和“动”上双向发力,强化交流、叠加互补,以高质高效的司法联动助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推进社会治理向纵深发展。
(兴文县人民法院 陈冬梅)
编辑:雷颖